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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财政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5 14:12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准聚焦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着力保平衡、强管理、推改革、防风险、办大事,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稳健发展,推动全局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连续十五年获得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现将2018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依法理财意识

(一)党组高度重视。年初,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2018年法治财税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部署全年依法行政工作。年中,四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法治专项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戴国富同志明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部署要求,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厘清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台州财政的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和法治保障。

(二)组织机制落实。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部署督导落实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方面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作用。建立和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依法行政相关文件精神,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切实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形成了层层负责、逐级落实、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确保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绩效考核推进。按照财政改革创新要求和全省法治财政建设体系具体内容,着力对标找差,全面提升。加强全市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督导,将法治财政建设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推进市区财政上下联动,整体提升。对市财政局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保障落实。

二、深化改革创新,发挥公共财政职能

(一)深化绩效预算改革。围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坚持把绩效评价作为重要手段,不断推动财政资金提高使用效益。市本级对所有财政专项资金(22项,共计29.19亿元)开展绩效评价,坚持以评促效,以调结构促发展为导向,进一步优化专项资金结构,取消2项、新设2项、整合5项,专项资金从22项减至17项,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支持;严肃财经纪律,加大力度收回各类结余结转资金,统筹收回结余资金9.68亿元。

(二)推进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改革。市本级从提高贡献度指标分值、开放社保基金竞标、明确资金竞争性存放范围等方面入手,重新修订现行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新修订出台的制度文件,全年共对61.8亿元的财政资金分2期,实行竞争性存放招投标,从实施效果来看,银行叫好、透明度提高、廉洁风险有效防范,受到了多方好评,也得到省委巡视组的高度肯定。

(三)大力推进“电子化”票据改革。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国率先在离群众最近、矛盾焦点最突出的医疗系统开展试点工作,帮助人民群众缓解看病“烦”的问题,实现了群众“省力”、医院“省心”、财政“省钱”,看病时间平均缩短1.5个小时,医院每年可节省2000多万元,为全省票据改革提供了“台州模板”,受到了省财政厅的肯定,财政部以专报形式介绍台州经验。

三、完善制度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加强建章立制。不断健全各项财政法律制度建设,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就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报送条件、审查、备案及清理等做了详细规定,明确起草、公开征求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发布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确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决策应当遵循的程序,进一步明确必须要按照法定程序走,如果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来决策,造成重大损失,就要追究责任。制定了《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制度》,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发的必经环节,实现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常态化。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以规范制定程序、加大审查力度为侧重点,认真落实专家咨询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在形式、内容等方面严格进行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对每一件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咨询,保证规范性文件做到依据准确充分、调整范围明确、表述和格式规范、内容合法。二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计划编制、执行、备案、公开等日常管理工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均通过管理系统备案,报备率、及时率达到100%。三是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除每年的例行清理外,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还认真完成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平竞争审查的专项清理工作。

(三)注重事前法律审核。面对当前涉法涉诉风险高发的严峻态势,我局坚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通过法律咨询、个案讨论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行政处理处罚具体案件等研究论证工作,及早发现潜在法律风险,及时提出风险防范建议。同时法律顾问参加重大项目的谈判、合同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签订等工作,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200多条,有效纠正诸如合同重要条款歧义、违约具体责任约定不明确、合同内容描述不规范以及争议解决方式未明确等一系列问题,经过审查的行政合同没有出现一起纠纷,有效防范了因合同条款漏洞带来的行政涉诉风险。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注重执法业务指导。一是全面梳理全局未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名单,按要求进行分档录入信息,确定上报参考人员名单,并督促他们参与模拟训练,实现考试合格率100%、执法人员持证率也已达到85%以上的考核要求。二是为确保我局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全程电子工作的落实,在已建立的一单两库基础上,督促相关科室将财政票据检查工作通过省“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运行,使抽查完成率和抽查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三是对机构改革后所涉的浙江政务服务网中的权力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划分。四是根据上级要求,开展对《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的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二)开展案卷评查促改。9月在各县(市、区)局前期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报备抽取、交叉互评”的方式,随机选取各地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期间的许可、处罚共22个案卷进行集中评查。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许可办件质量评查标准》、和《浙江省适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的要求,从行政执法的主体、事实与证据、适用法律、实施程序以及文书制作等5个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的评查。对许可案卷评查,首次采用在平台系统上审查电子资料。对自查反馈和案评会上发现的问题,即时组织进行专题交流,责成各执法单位在限期内整改。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执法监督意见书,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意见。

(三)通过行政复议提升。在“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复议理念指导下,贯彻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定位,同时深化行政层级监督,切实纠错纠偏,促进法治财政建设。全年共收到2起行政复议案件申请,应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按规定要求作出了移送当地行政复议局的处理,其中一件以申请人撤销而终止,另一件作出维持决定。被复议至省财政厅案件共2起,在相关处室、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的配合下,积极参与案件答复与听证,最终两起案件均以当事人撤销复议申请而结案终止。

五、强化示范引领,推进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

(一)立规矩,夯实内控各项制度。2017年7月,财政部发出《关于发布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我局是浙江省3家入选的示范点之一,具体方案是: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探索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有效防控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我局围绕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要求,率先在全省建立了“1+8+19”的内控机制。即1个基本制度,8个专项制度,19个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其中,内部控制操作规程通过全面梳理核心业务流程,找出关键节点,厘清责任边界,识别和分析存在的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授权控制、归口管理、流程控制、信息系统管理控制等防控方法,对主要业务流程细化到每个具体环节,对业务流程实施有效管控,实现内部权力制约。

(二)抓落实,发挥内控防范作用。“写了就必须做到,做不到就不写”。建立处室内控执行自查反馈机制,各处室一年2次对内控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查主要包括内控组织及制度建设情况、内控执行情况和风险事件情况等内容。建立县(市、区)局内控工作考核和评价制度,考核基础分值为100分,内容分为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13项,评价要点44条。9月初,对县市区局进行了实地督查。从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收集了一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全覆盖,推动内控全面监管。实行内控关键节点信息化监管。开发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设置项目绩效管理模块。依托预算编制和国库执行系统,开发增设预算绩效管理模块,逐步实现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跟踪监控、绩效评价的“无纸化”管理,以信息化手段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效率全面提升。强化绩效目标的前置约束性,未设置绩效目标不得进入预算安排流程。在预算执行环节设置风险点监控提醒。同时,确定黄岩局进行内控信息化系统试点。通过开发财政综合监督管理平台,将监督管理模块有机整合到现有的预算编制、执行等业务模块中,监督工作贯穿预算管理全流程,实现与业务管理的有机组合,形成有效互动和控制,达到“监管合一”的效果,有效解决监督工作与业务管理工作脱节问题,真正实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预算管理理念。

六、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七五”普法顺利开展

(一)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建立普法责任制,厘清财政普法职责。制定了我局《普法责任清单》,把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处室,要求各处室以制定和实施普法责任清单为契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普法责任,加大普法力度,努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汇编法律法规读本。为推动我市财政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着力构建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发展要求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便于我市财政工作者学习和宣传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汇编印制了《财政法律法规汇编》,除分发给本单位干部人手一本外,还向行事单位、乡镇财政所等分发,受到了省财政厅的肯定。编辑4本专辑《学法手册》,及时向全局干部宣传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并作为会前学法资料,内容为《三项制度》《行政诉讼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财政执法检查》。

(三)制作普法宣传片。按照财政部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参与“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活动和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活动,制作微视频《财政与宪法》和《不做假账》参赛。我局去年制作的《我与宪法》《听妈妈讲宪法的故事》和预算法宣传片《透明》荣获全省财政系统法治动漫微电影优秀作品。

2018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也存在一些不足。2019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九大战略部署和上级重大决策,围绕全市“两抓”年活动部署,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高质量推进党建与法规工作有机融合,全力打造有担当、善作为和懂财政、通法律的政策法规专业队伍,为再创台州财政新辉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台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