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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财政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17 10:20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

2019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的高度重视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财政重点工作,增强干部法治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财政执法监督,全局的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现将一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行政许可总体情况。全市财政系统仅有“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一项行政许可。2019年,全市接到许可事项申请75件,受理59件,不予受理16件,最终作出行政许可55件,不予许可4件(见附表1)。 与去年相比,许可数量增长120%,主要原因:一是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了对会计人员的管理,逐步规范会计人员在多家企业兼职的情况,转型为代理记账中介机构。二是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许可审批手续便捷,其受理、审查、决定全过程都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资格审查也直接通过第三方平台系统确认,办理所需材料(如书面承诺、记账业务内部规范等)也直接由行政对象拍照上传,许可决定直接在网络上完成,证书可通过邮寄送达,极大的方便了申请人。

(二)行政处罚总体情况。台州市、县(市、区)财政局均有行政处罚职权。2019年,全市财政系统共实施行政处罚4件,其中温岭局3件,仙居局1件(见附表2)。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法制机构认真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行政处罚案卷的内容完整性、证据真实性、处罚准确性、量罚合理性、程序合法性、案卷整洁性、文书规范性等方面认真审核把关,并通过每年一次的案卷评查对处罚案件进行交叉互评,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2019年度4件行政处罚案件均没有涉嫌犯罪,无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也未达重大行政行为报备条件。当事人已自行履行缴纳罚款。

三、已采取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积极落实“互联网+监管”。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省市县三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及实施清单编制录入工作,目前涉及财政职能的市级共有6项监管事项目录(县级5项)。全力推进“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深入应用,通过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应用掌上执法工作,提升了行政执法的效率。

(二)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两库一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录入“双随机”系统平台,并实施动态管理。二是大力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全市财政系统根据财政业务差异,细化工作标准,明确抽查范围、主体及方式。今年共组织开展了涉企专项资金、政府采购、财政票据检查三项“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三是强化“双随机”抽查结果运用。抽查原则采取摇号方式,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及检查对象,做到全程留痕、资料齐全、有据可查,检查后及时公开检查结果,有效提高财政检查风险防范,确保执法过程高效、严谨。

(三)严格执行执法“三项制度”规定。根据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制定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一是信息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要求,在门户网站等场所公开行政权力、执法主体、工作职责、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二是规范程序,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音像记录事项目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配置行政执法记录仪、录音电话等执法专用设备,建设专门听证室、询问室,增配音视频高清监控系统,强化行政执法证据意识,落实行政执法痕迹管理。三是强化监督,贯彻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制作法制审核格式文本,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

四、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重大行政行为情况

2019年,全市财政系统没有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的重大行政行为。

五、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行政处罚公开情况

台州各级财政部门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每件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后,都及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平台将其处罚结果予以公开。2019年度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已由各行政处罚主体主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做到了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有效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六、行政许可、处罚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对违反《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第98号令)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除了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外,对于情节严重的处理并未明确法律法规依据。同时对于发现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如有兼职行为也无相关法律法规可以依据处理。

2.缺少相关电子档案指导性文件。目前我省“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全部通过网络系统进行,符合最多跑一次的改革要求,极大地提高了行政许可的工作效率,但也存在由于采用电子化后带来的后续档案管理问题,缺少相关电子化档案的指导性文件。

七、相关工作建议以及对策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行政执法理念到行政执法行为都要充分符合法律要求,逐步完善行政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二是提高人员素质。积极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普法能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推进法治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的普法能力,切实改善执法外部环境,营造良好法治舆论氛围,提升普法宣传成效。同时,加大对专业法律人才的引进,丰富对非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

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在法制层面,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在体制方面,明确界定行政执法权和行政执法主体;在机制方面,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新型执法方式的运用。


附件:附件1行政许可年度统计报表.doc

附件2行政处罚案件年度统计报表.doc


台州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