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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日期:2020-10-26 16:11来源:市财政局浏览次数:

为适应新形势监控工作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与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近日,我市出台了《台州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

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是指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为支撑,对财政资金的支付清算信息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处理,以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市级预算单位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及所属各预算单位,以及代理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

2.各部门管理职责 

(1)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研究制定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组织开展日常监控、监控疑点信息核实和违规问题处理等工作;

推动动态监控结果运用;

依照权限受理国库集中支付投诉事宜,及时调查处理;

管理和维护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

(2)市级预算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所属预算单位配合做好动态监控相关工作;

协助调查核实监控疑点信息、处理违规问题,并向市财政局及时、真实、完整提供有关资料。

(3)预算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

按照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支付使用财政资金,并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按规定真实、完整、准确填写国库集中支付相关票据要素信息;

配合市财政局核实监控疑点信息,完整、准确地提供有关资料;按要求及时对违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市财政局。

(4)代理银行的主要职责包括:

履行与市财政局签订的代理服务协议;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的业务流程和规范支付清算资金;

及时报告发现的预算单位违规支付事项,并向市财政局完整提供有关资料;

加强对所属分支机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配合预算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3.监控内容

市财政局对财政资金支付清算过程进行动态监控,监控的基本要素有:付款人名称、付款人账号、付款金额、支付时间、结算方式、用途、预算功能科目、预算项目、预算经济科目、支出类别、支付方式、收款人名称、收款人账号以及预算单位其他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

4.违规处理 

(1)预算单位存在违规问题的

对未在期限内落实书面整改意见的,市财政局依据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可作出暂停支付管理系统操作权限等处理措施,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2)代理银行存在违规问题的

对违规支付资金的,应将违规资金按原渠道退回相关银行账户或重新办理有关业务;造成损失的,按代理服务协议承担赔偿责任;对未及时、准确、完整向市财政局报告预算单位的违规支付行为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