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财政局、农业农村(水利)局:
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根据《台州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台财农发〔2020〕1号)精神,现将2020年度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万元拨付给你们。资金分配如下:椒江区150万元、黄岩区200万元、路桥区150万元。相应增加你区“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指标。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为省、市级重点帮扶村,重点用于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重点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项目。
各区应按规定将市财政切块下达的专项扶贫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明确资金具体用途、项目建设内容、补助额度、绩效目标等内容,并于7月30日前抄送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备案。年底完成项目实施,第二年年初上报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作为第二年度资金分配的主要依据。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