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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财政局关于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检查结果公告
时间:2020-06-18 17:25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

 

按照《中共台州市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对黄岩区、临海市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行动方案》(台市委办发〔2019〕52号)文件,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力度,台州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在2020年3月17日-31日,对台州市科学技术局、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和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个部门2019年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台州市科学技术局检查发现主要问题:

(1)个别项目未按计划实施。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台州中心运行经费项目、中科院与台州合作项目、台州耶大基因与细胞治疗研究院仪器保养和科研经费补助项目未按计划实施,资金未拨付至项目单位。台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种子资金结余100万元于2019年11月全额拨付至项目单位台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一直未支付使用。

(2)工业科技项目补助超比例。基于机器视觉的印后贴装生产线控制系统研发项目、跨平台视频浓缩检索诊断和监控网络智能分析系统项目、制药废水生化处理尾水深度处理及资源回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项目补助金额超补助标准。

(3)财会制度执行不规范。一是创业创新大赛专项资金250万元缺少使用分配依据、项目合同书等材料。台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种子资金100万元缺少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二是创业创新大赛项目相关支出超过项目总补助额2.19万元。三是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差旅费在人才工作项目经费中列支。四是台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运行补助经费100万元未根据《台州市市级科技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单独核算。

(二)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检查发现主要问题: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德国红点奖认证项目10万元奖励,不符合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主体资格。

(三)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未发现2019年度市级“三强一制造”建设专项资金、市级科技专项资金(专利补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违规使用现象。

(四)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检查发现主要问题:

1.内部控制建设不健全。尚未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缺乏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手段。

2.保证金未开具往来结算票据。2019年收取浙江新联艺剧院院线管理有限公司保证金金额1.98万元,收取浙江旅游旅游信息中心有限公司保证金金额14.75万元,均未开具往来结算票据。

3.未按《预算法》规定向企业借款用于支出。原台州市旅游局 2018 年向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100万元,用于办公用房装修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农村指导员补贴、水电费、扶贫款、摄影家协会服务费等支出。2019年归还72.46万元,其中,从文化交流专项资金中归还摄影家协会服务费5万元。

4.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该局与台州市旅游协会签订的2019年台州市旅游景区委托检查采购协议, 在项目未完成并验收的情况下支付全额款项。

(五)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查发现主要问题:

1.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相关人员赴兰州人才招聘,在安排就餐情况下又全程领取差旅补贴3768.00元。

2.未建立交通补贴定额标准。2019年举办的台州首届国际青年学者论坛和台州国际人才洽谈大会,两次活动的参会人员交通补贴标准不同,且只在相关方案中说明。

延伸检查发现主要问题:

(1)台州福洁科技有限公司:一是项目投入归集时间不合规定。二是创业人才服务企业时间不符合规定。

(2)浙江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是项目研发投入合理性不足未有效披露。二是固定资产设备投入不符合规定。

我局已对上述检查发现问题单位下达《财政检查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被检查单位对存在问题限时整改到位。

  

                                                                    台州市财政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