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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活、聚、强”三大举措构建“大扶贫”格局
时间:2020-09-30 11:33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的若干意见》,紧盯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三个清零”目标,通过财政托底,激发村民协同、乡贤帮扶、市场参与热情,构建大扶贫格局走出台州扶贫新路。

一是“活”思路,首创“周转房”激发基层帮扶活力。统筹利用省补和地方财政资金,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在全省率先设立“周转房”建设奖补资金,预计投入2.16亿元支持推动“周转房”建设。针对台州农民房联排布局特点,构建以村集体为主体的民房新建、盘活、临时安置机制,保障低收入农户危房改造的即时救助,同时盘活宅基地壮大村集体经济,激发村集体组织建设的积极性,推动村庄规划的有机更新,实现“村集体、村民、低收入农户”三方共赢,确保“居有所安”。

“聚”合力,构建“大扶贫”格局撬动社会参与热情。以更大规模、更强力度推动支持乡镇街道设立扶贫救助基金,接收慈善组织的定向捐赠,充分发挥乡贤和社会爱心人士力量参与扶贫,对相关困难家庭给予救助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对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救助基金,按照基金实际到账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最高不超过40万元。同时引导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扶贫开发,针对性给予场租补贴、贷款贴息等扶持。此外,将市级单位结对帮扶资金最低标准由5万元提高至8万元,确保“困有所帮”

三是“强”支撑,注入“新动力”托牢政策帮扶底线。在精准开展低收入农户家庭收入核算基础上,建立健全低保低边对象进退机制,及时增减相应救助金额或项目,确保“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在落实相关政策标准上,突出高水平导向,增设1300万元用于加大对特困和低保低边等对象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救助力度,且不设起付线,切实消除“因病致贫”痛点;增加投入300万元,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营养餐”资助标准,确保不低于省定标准的1.3,同时创造条件解决就学困难,确保“底有所托”。

叶亚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