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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步走激发国有“沉睡”资产“新活力”
时间:2021-01-20 09:56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


为进一步推动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优化重组,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市围绕“摸清家底、限期确权、规范注入、保值增值”目标,立足实际,大胆摸索,高效、稳妥地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盘活利用,实现了“把历史形成的资产变为现实的资本,把未来的收益变为当前的投资。” 

一是专班跟进,逐宗排摸,确保“家底清”。2019年成立市属国有资产集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班,精心组织开展“台州市市属国有资产集中管理专项行动”,对办公用房、经营性房产、出租房产等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分类汇总,并逐宗进行分析,确保摸清家底到边到角。通过摸查,市属国有资产共有各类房地产、在建工程等1560宗,房产面积589.70万平方米,土地面积528.88万平方米。

二是妥善破题,有序推进,确保“产权明”。在处理市属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权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按照“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和“简化程序、方便操作”的原则,建立“绿色通道”并安排专人负责房地产确权发证等事宜,确保办证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已完成163宗市本级历史遗留问题房地产产权办理,土地确权面积约35.1万平方米,房产确权面积约29.6万平方米。

三是分类分批,科学处置,确保“资产活”。确立分批、分类的处置原则,对非经营性资产,按照管理主体分成两类,分别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相关职责部门统一管理。对经营性资产,依法依规分批进行盘活利用,确保资产处置更加科学、灵活、精准。其中,第一批两证齐全且土地性质为出让的37宗经营性房产已完成处置评估价值7280.90万元;第二批326宗(评估价3.9亿元)根据资产性质采取有序注入、委托经营、拍卖处置、有偿处置四种方式进行分类处置。将盘活后的国有资产注入国有企业,以评估价增加其国有资本金,增强企业偿债能力,并督促其科学管理、提高效益、保值增值,有力支撑了我市一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陈红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