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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财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2 08:55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之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财为政服务”理念,在走深走实“三立三进三突围”新时代发展路径中切实找准财政定位,推动全局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电子票据改革工作经验被财政部发文全国推广,法治宣传项目《“风雨彩虹”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财政政策专题宣传活动》获浙江省第二批社会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优秀普法项目,连续十六年获得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现将2020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1.统筹推进依法防疫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保障疫情防控有力。将疫情防控作为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力做好政策、资金保障工作。迅速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以最快速度满足防控、医疗等物资紧急采购需要。二是支持复工复产有力。在充分保障各项政策基础上,出台“财10条”,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化资金拨付程序、加快资金兑付速度三个方面,精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全市范围开展“四百”财源培育专项行动,加大财源培育力度。

2.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我局积极响应政府数字化转型决策部署,电子票据改革“全市域覆盖”领跑全省。在医疗电子票据改革“三个全国第一”的基础上,2020年,我局与各县(市、区)共同发力,推动电子票据改革在教育缴费、交警罚没、不动产交易等其他应用领域成功扩面,目前已率先全省实现了全市域、全票种和全领域的“三个全覆盖”,使623万余名群众缴费“零次跑”,开票金额超235亿元。

3.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归档全过程都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办理,即办比100%。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把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为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形成了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的工作格局。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台州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就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报送条件、审查、备案及清理等做了详细规定。二是强化审查力量。明确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合法性审查,打造以政策法规专业干部为主导、处室法制员为基础、公职律师为阵地驻防、财政法律人才库为后备梯队、外聘法律顾问为外援补充的梯队立体式的财政法治保障体系。三是加大审查力度。明确起草、公开征求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发布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四是提升审查能力。配备公职律师,专人负责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对每一件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咨询,保证规范性文件做到依据准确充分、调整范围明确、表述和格式规范、内容合法。

5.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根据机构改革实施情况,及时完成行政执法主体确认。结合浙江省一体化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确保我局执法人员合法合规,清理率达100%。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推行“全员领证”,组织新进公务员全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坚持“应领尽领”。2020年6名新进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100%。

6.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制定《台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加强财政执法监督。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每年召开系统内案卷评查会议,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全力推进“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深入应用,通过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应用掌上执法工作,提升了行政执法的效率。实现监管主项全覆盖,“双随机”事项抽查率100%,抽查公示率100%,掌上执法激活率100%。重视化解行政争议,注重事前协调。在处理过程中以解决争议、化解矛盾为基点,提前介入,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7.严格学法要求。抓好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参加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采取发放宪法学习手册、宣讲月活动专题宣传、宪法日广场宣传、组织参加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方式,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给全局干部职工发放《民法典》,将学习《民法典》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机关干部学习培训内容。举办系列专题培训讲座深度解读《民法典》。通过“台州财政”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民法典》及财政法律法规有奖问答”活动,为《民法典》的实施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8.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精心打造“清风驿站”廉政法治教育基地,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形成法治与财政业务同频共振、齐头并进的局面,有力支持了财政事业创新发展。基地位于财政局一楼大厅,主题是依法行政、廉洁奉公,主要由宪法宣誓墙、法治宣传廊和廉政文化廊组成。为拓展长期性、经常性廉政法治教育的师资平台,由局内15名年轻干部组建起财政“菁才”讲解团,承担所有讲解导览任务。基地启动以来,通过立体化、走入式的沉浸展示,已吸引了台州市直机关工委、市场监管局、水利局、海事局等部门及部分县市区机关工委组队前来参观学习,目前已接待89批次近1500人次,被评为“台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9.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积极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开展以财税法律法规为核心的相关政策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公众的财税法律意识。通过动员全市千名财政干部深入企业调研宣讲、汇编《财政服务工具箱》、编印发放减税降费漫画解读手册、与广播电台合作开展“财知道”栏目、组织“财知道—与高级会计师对话”活动、主办知识竞赛、开展法律咨询、举办法制宣传图片展览、制作法治动漫微视频等方式,使广大公民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组织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后,受制于编制,全市多地财政部门没有专职法制机构,多与人教、办公室等综合科室合编,执法人员力量不足、工作衔接不畅等问题有所凸显。

2.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不善于运用现代化、电子化管理手段,在行政处罚平台系统上进行处罚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开展行政检查的操作能力需要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用心履职尽责。建立并动态调整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台州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纳入了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2020年共8次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审议了2020年台州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送审稿)》等2件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实施制度、1件市政府文件代拟稿和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2.完善法治建设报告制度。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我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按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浙江省财政厅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和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制定《台州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在部门门户网站对外主动公开。

4.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理清各执法处室职责。实行“阳光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按照政务公开要求主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5.全面提升法治素养。当前法治建设中最主要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局党组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将宪法、法律和行业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日常培训教育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2020年共举办、参加线上、线下各类专题法治培训、讲座18次,其中:组织专题培训班3次,邀请专家授课2次,通过处长论坛交流2次,组织菁才宣讲2次,参加线上讲座2次,组织线上《民法典》专题视频培训6次,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线上2020年政治理论和学法用法培训1次。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实施全员法律素质提高工程

1.增强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坚持每年组织1次财政干部法治工作培训班,对公职律师、内部审核人员等骨干力量进行重点培训,培养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以“八五”普法为契机,将《民法典》作为“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需本领。

3.做好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每季度编印一本《学法手册》,对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宣传解读。同时在《台州财税与会计》刊物上开辟法治专栏,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普及法律法规。

(二)实施依法行政支撑工程

1.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力量、审查范围、审查机制全覆盖。坚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理处罚、合同(协议)、信息公开、信访举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研究论证工作,及早发现潜在法律风险,及时提出风险防范建议。

2.稳步推进三项制度。健全“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三大机制,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人员、法制审核、记录事项、随机抽查五项清单,实现“事前-事中-事后”执法监督全过程覆盖。重点抓执法文书质量和执法记录仪记录,完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建设“财政智能咨询平台”。以财政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基础知识库,依托微信公众号和对外网站的平台,提供财政相关问题的实时解答,为依法行政提供支撑。

(三)实施立体法制宣传工程

1.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加大普法志愿者招募力度,吸引一批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优秀财政干部参与普法活动。建立完善普法专家人才库和普法讲师团。

2.创新普法工作理念。以信息化手段优化社会普法教育载体,积极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开展以财税法律法规为核心的相关政策宣传教育,形成“报刊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络有论、微信有言”的立体宣传格局。

3.聚焦中心工作。将普法宣传与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重点围绕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民营企业减税降费等财税扶持政策、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等内容,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进行政策宣讲辅导,把普法成效体现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来。

2020年,市财政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也存在一些不足。2021年,市财政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始终秉持“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攻坚精神,始终践行“真抓真干、踏实求实”的工作理念,始终保持“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干事状态,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台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