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规范监督管理行为,提高监督成效,严肃财经纪律,不断强化监管力度,丰富监管方法,推动成果转化,为保障各项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求真务实,履职尽责抓实效。重视监督检查工作质量,严格工作流程,推进协同配合,持续强化各项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预决算公开的文件要求,对本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检查,有效促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全面深入推进。通过检查掌握我市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多头申报的情况,有力提高资金使用规范和效益。同时,对近年来财政扶贫资金检查涉及的622个项目开展“回头看”,以此为契机,全面查漏补缺,完善整改举措,狠抓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此外,相继对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金融机构会计信息质量等开展检查,进一步维护了会计法规准则制度权威,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二是多管齐下,丰富手段助监管。优化检查方式,有力提升工作质效。充分运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模型等数字化手段,推动执法监督检查的“全生命周期”“全过程留痕”“差异化”监管,极大地提高了行政执法监管效率,降低了执法风险。运用政策服务优化监督检查, 出台《台州市财政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对内进一步规范财政监督执法行为。同时汇编《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六费 “一本通”》《政府采购常用政策》等政策读本,广泛发放至各预算单位,为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财会工作提供指引和依据,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收支,夯实会计管理基础。
三是结合实际,运用结果见成效。根据监督检查结果,积极督促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分析问题背后的机制障碍和管理漏洞,做好推动问题解决的“后半篇文章”。如2021年根据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春雷”行动,通过“清库、建档、筛查”,破除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差异化开展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截至目前,清理涉库多中标项目293个,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9511家,我局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处罚并责令改正,为整治政府采购乱象形成强大“震慑力”。(周盼盼 王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