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台金融办〔2021〕5号)等文件要求,市金融办会同市财政局、人行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组织了2020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并对上报项目进行了总额非现场核查与明细现场核查,确定了奖励项目。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如对评定结果有任何意见和异议,请及时向市金融办或市财政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2月4日-2021年2月10日
市金融办联系人:
联系人:王晓峰 联系电话:0576-81831522
市财政局联系人:
联系人:罗央央 联系电话:0576-88206791
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台州市财政局
2021年2月4日
2020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财政奖励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实际应发风险补偿金额 |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合计 | 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