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台州市市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市财政局联合市金融办对《台州市市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台财企发〔2016〕25号)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根据我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台州市市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台州市财政局金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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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市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台州市财政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