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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2-02-10 09:42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法治浙江建设15周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始终践行“财为政服务、法为财保障”工作理念,切实找准“三立三进三突围”新时代发展路径中的财政定位,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改革大局,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连续17年被评为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荣获台州市“法治宣传规范化单位”,《“风雨彩虹”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财政政策专题宣传活动》获台州市2020年度社会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优秀普法项目,《跟着名著学财法》获台州市2020年度社会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优秀普法文创产品,《“财税联万企”一站式财税服务平台》获台州市第三批社会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优秀普法项目。现将2021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理论之“基”

一是完善制度,高效推进。印发《关于在全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台财法发〔2021〕2号),全面部署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主要领导带头谈学习体会;将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1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财政法治宣传相结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

二是加强学习,武装头脑。发放《习近平在浙江》《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刊》等多种书籍,提高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感悟。邀请中共台州市委党校政法与公共管理教研室主任杨文杰副教授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进一步解读法治内涵。通过每月举办学习会、专家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不断增强干部政治定力、端正政治立场。

三是参与活动,推动实践。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张贤鸣受邀参加省厅组织的“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财政法治论坛访谈,现场阐述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理解和生动实践,向全省财政人员展示台州财政法治工作成效。组织召开全市财政系统公职律师和法律人才座谈会,集聚人才畅谈法治工作、现场交流丰富业务经验、畅所欲言开启头脑风暴,为进一步高质量做好法治财政建设提供新的思路。

(二)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提高履职之“效”

一是严格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文件制发皆经过法规处和法律顾问双重审查,确保文件依据准确充分、适用范围明确、表述格式规范、内容合法合规。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了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和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协助对省厅2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初审,梳理全市财政系统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上报省厅。2021年,我局共制发规范性文件5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57件。

二是全面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把新增政策审查关,深入推进存量政策清理,实现增量政策与存量政策“双把控”。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交流会,编印《学法手册(公平竞争审查特刊)》,通过业务培训、政策梳理和典型案例分析,强化对全市财政系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全省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整改)自查,对现行有效的5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了自查。迎接全省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交叉检查,没有需要通报整改的政策文件。

三是数字赋能推进政策落实。持续升级“政企通”平台,对各县(市、区)惠企政策兑现平台进行整合,首创区块链赋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打通政策兑现“最后一公里”,2021年累计兑现政策资金8.77亿元,惠及企业1.83万户。与市税务局联合打造“财税联万企”一站式财税服务平台,内设“财小助”“税小蜜”模块,提供财政奖补、涉税事项咨询服务,并对接“政企通”平台,2021年精准推送财税政策11.87万条次。在全省率先开展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实现全市域、全票种和全领域的“三个全覆盖”,受益群众660多万,累计开票金额超1430亿元。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彰显监管之“能”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以开展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为契机,梳理原执法人员部门、岗位、编制等信息,审查新入职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做好信息核实报送和名单更新完善,及时对外公开并动态调整。今年已换发执法证件70人,申领执法证件6人。根据《关于执法证件申领换发的补充意见》,对确需执法的事业编制人员组织申领行政执法证,2021年已完成人员申报。

二是积极履行行政监管责任。全面压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2021年共开展了资产评估机构、政府采购、票据监督三类共7项双随机任务;组织了政府采购、代理记账两类共17项专项任务;办结3件行政处罚案件,没收违法所得近40万元,处以罚款超10万元;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4件。实现监管事项认领率100%,掌上执法率100%,75项行政检查事项年度覆盖率达到100%。

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召开系统内案卷评查会议,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重视化解行政争议,强化诉源管理,及时发现苗头,突出解决争议,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2021年,我局共发生4件行政复议,其中3件以当事人撤回申请结案,1件市行政复议局做出维持决定。全年无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四)打造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凸显普法之“新”

一是财税普法趣味运动会圆满落幕。组织开展第二届台州市财税普法趣味运动会,邀请市级、三区和新区财税系统干部职工、5家企业代表约150人参加,将古风融入活动,设计投壶、震鼓、运球等7个传统运动项目,对党史知识、财政法规、税收政策等进行立体化宣传,向来往群众发放财政税收宣传资料,鼓励群众参与现场财税政策知识和党史知识竞答,有效扩大了财税政策普及面和知晓度。

二是廉政法治教育基地广受好评。在局一楼大厅建设“清风驿站”廉政法治教育基地,主要由宪法宣誓墙、法治宣传廊和廉政文化廊组成,主题是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并由局内15名年轻干部组建起财政“菁才”讲解团,承担所有讲解导览任务。基地启动以来,通过立体化、走入式的沉浸展示,已吸引了台州市直机关工委、市场监管局、水利局、海事局等部门及部分县市区机关工委组队前来参观学习,目前已接待约120批次近1700人。

三是线上知识问答活动深入人心。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通过“台州财政”公众号开展线上“党史及财政法律法规知识问答”活动,共3382人次参加活动,推动了财税知识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参加由玉环财政局牵头的线上宪法宣传答题活动,共579人次参与答题,进一步弘扬了宪法精神、增强了法治意识。积极参与国家工作人员公民法治素养问卷调查,活动期间共165人完成问卷调查。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制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受人员编制限制,个别县(市、区)局法制部门无核定编制人员或实际在岗人员极少;全市普遍存在法律专业人才缺乏,且一半以上的法律专业人才的岗位不在法制机构,不利于法治工作的开展。

二是数字化水平仍需提高。部分执法人员对“浙政钉·掌上执法”等数字化平台开展行政执法的实操能力需要提高,对平台数据流转各环节时间节点的把握有待加强,数字化思维、数字化技术仍需进一步提升。

三是新法新规落地亟待细化。新《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执法作出了更多的规范,执法部门需要给予更多关注和磨合。以前年度制定的部分实施细则已难以与新《行政处罚法》相匹配,新细则尚在准备中,在这个过渡阶段如何规范执法,还需要执法人员在实际操作中逐步摸索。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动态调整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台州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统筹推进法治财政建设。2021年共听取法治工作汇报8次。制定《法治财政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年初抓部署、年中抓落实、年末抓总结,形成法治工作“闭环管理”。

二是严格履行要求。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一季度按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并通过政府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

三是依法依规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100%全覆盖。2021年3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全部纳入决策目录,并按要求对外公开。定期清理、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审议)制度,未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发布施行“红头文件”。

四是推进政务公开。根据政务公开要求,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机构职责、政策文件、执法依据、处罚结果等事项,接受全社会监督。本着“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件17件,涉及社保、债务、法规等多方面信息。

五是法律素养提升。通过全面动员、深入谋划,打造“领学、导学、促学、展学”四位一体学习体系,即领导干部领学、法治思想导学、多种活动促学和交流演讲展学。2021年安排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4次,组织法治思想讲座3次、线下法治专题培训3次、线上直播培训11次,举办财政系统法制业务培训班1次,开展公职律师和法律人才座谈会1次,参加针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班8人次。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做好人才保障

一是完善法制人才队伍。引导“专业型”人才,鼓励法律专业的干部职工积极加入公职律师队伍,鼓励年轻干部职工参加司法考试,缓解当前法律专业人才缺失严重的情况。培养“骨干型”人才,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挖掘具有法律思维的干部职工,将其纳入法律人才库,通过有针对性地学习、与法律人才的座谈沟通等方式,培养“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储备“技能型”人才,考虑将部分经验丰富的执法骨干纳入法制队伍,充实实践层面的涉法人才,完善法制人才队伍结构。

二是提升全员法治素养。持续开展“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做好财政法治工作”系列活动,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特别要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的法治思维论述和实践成果。重视以案释法增强学习实效,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通过加强学习与财政相关的各级各类案例的解读,帮助加快理论和实践的转换。充分利用平台加强沟通交流,充分利用现有交流平台,发动各类法律话题,鼓励群成员分享工作经验、交流实践疑难、畅言思考感悟、实现共同进步。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发挥服务职能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在行政执法方面,根据上级文件和实操经验,固定检查办案流程表单,梳理行政执法标准文书,编纂成册、以供参考;关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研究审核裁量理由和依据适用,保证裁量基准运用的连续性、一致性、合理性。在执法案卷方面,针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发现一些问题,结合案卷相关标准,明确案卷整理目录、规定文书填写说明、形成执法案卷样板,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重视风险防控,强化合法性审查。在规范性文件审查方面,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严明发文内容,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在公平竞争审查方面,扩大检查范围,从规范性文件延伸至其他政策文件;转换检查重点,从合法性转向公平性;重视审查主体,突出制定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中的重要性。

三是熟练应用系统,深化数字化改革。在操作方面,进一步发挥桥梁作用,加强上下联动、内外合作,根据实际需求推动数字化平台加快改进完善步伐,同时加强对业务部门的协助和指导,提高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全面性。在考核方面,认真梳理各类考核指标,及时明列考核事项公布告知业务处室,做好考核任务前移、定期监管工作进度、确保考核不丢分不减分。

(三)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提高站位,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普法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财政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统筹资源、整合力量。正确认识“八五”普法重要性,在已发布的“八五”普法规划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统筹谋划,继续有效落实普法责任制。服务财政工作大局,要紧紧围绕财政体制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财政法治环境。

二是突出重点,精准把握财政普法内容。强化学习宣传财税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财政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加强相关案例解读说明,引导广大群众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纠纷矛盾。强化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准则、条例,做好党内法规宣传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联合党建部门和人事部门,讲好党史故事、做好党建活动、传承红色基因,促使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积极创新,不断优化普法教育形式。探索基层普法,在做好常规普法工作的基础上,推动普法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加强与街道和乡镇的联系,深入社区、农村、小型企业,解决好财政普法“最后一公里”。做好互动交流,探索互动式体验普法,借助线上平台、执法调解、系列活动等过程中的沟通机会,实现主体双方的问与答,注重信息的相互传递。打造特色品牌,注重体现财政领域特点、台州地域特色,将地区方言、民俗文化、风景名胜融入财政普法工作,用文化体现特色,用特色打造品牌。

2022年,市财政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践行“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工作理念、“夙夜在公、昂扬向上”的工作状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财政保障。

台州市财政局

2022年2月9日

(联系人:王丹刚  联系电话:0576-88207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