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财采发〔2022〕1号
市级各单位:
为拓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支持高质量发展,现将《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财采监〔2022〕3号.pdf
台州市财政局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