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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现四突破
时间:2022-07-20 14:38  来源:省财政厅  点击:

浙江省财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一年多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以建设变革型财政组织为抓手,坚持“小切口、大牵引”,构建起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实现四个突破。

——机制创新实现新突破。

一是建立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机制,从“块式管理”向“链式管理”转变。延伸绩效管理链条,从注重单个项目、单一年度实施效益,转向跨年度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为中长期财政规划、重大专项规划的实施提供支撑。如杭州市财政局综合考量党委和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单位主要职能、项目规模等因素,对重大政策、项目探索开展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围绕政策实施周期,制定“战略+分年度”两套目标,一套战略目标对应政策期规划和总目的总资金,一套项目目标对应具体资金使用和执行。完善预算分年度安排机制,实现预算跨年度平衡。目前,杭州市已对数字经济、人才专项、技改专项等13个重大政策、项目开展跨年度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96亿元。

二是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机制,从“被动买单”向“主动服务”转变。省财政厅印发《财政提前参与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试点方案》,以省水利厅钱塘江北岸海宁老盐仓至尖山段海塘安澜工程为试点项目,从必要性、规模、标准等方面对项目支出进行事前绩效评估,从源头把控财政支出规模、投向和效能。通过财政部门主动参与重大政策项目谋划,对新增重大政策、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改变过去部门出题、财政买单的状况。

——管理效能实现新突破。

一是聚焦财政政策,以绩效审查引领迭代升级。秉承“财为政服务”理念,强化绩效导向,实施“优进、劣退、杂整”的政策体系动态调整体制,增强重大战略、重大产业、重大政策的财力保障。浙江省财政厅首创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2018—2020年)全面绩效审查,共涉及33个部门142项大事政策,对不符合规划和战略目标的予以退出,对重叠交叉的予以整合,切实保障“大事中的大事”。

二是聚焦部门整体,以绩效管理促进效能提升。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建立可量化、可衡量、可比较的部门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并与行政绩效考核目标相融合。如东阳市财政局以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指标设置和评价为重点,加快推进部门整体绩效预算,建立“部门职责—战略目标—预算项目”三级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形成“一部门+一特色”的指标体系,全面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

——标准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是突出规范化,高规格出台地方标准。坚持目标导向,以提升评价规范性为目标,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创新工作体系,全面改造工作流程,出台工作规范。如湖州市财政局发布全国首套《全周期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市级地方标准,构建包括党委、人大、政府10多个部门在内,横向贯通、纵向协同的多部门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协调机制,通过6大模块19项工作流程的规范,形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闭环。

二是突出系统化,高标准制定指标体系。注重提炼实践经验,及时将评价工作成果转化为指标体系,推动绩效评价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经过逐年完善,省本级构建起涵盖12类共性项目、覆盖114个省级部门全部预算项目和44个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指标库,既形成了分行业分领域的核心指标体系,又保留了各类项目的指标组合方案,实现四本预算全覆盖,以及项目评价、政策评价、部门整体评价、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四种类型全覆盖。

——数字赋能实现新突破。

一是绩效信息“一屏展示”,服务领导决策更加高效。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将事前绩效评估、目标管理、监控预警、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反馈等模块同步嵌入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结算决算全过程,融入预算一体化系统,畅通绩效闭环管理,实现资金流、决策流、业务流、信息流、绩效流“五流合一”。此外,省财政厅积极探索绩效管理成果数字化展示和智能分析,打造“浙财有效”智慧绩效平台,构建重大决策辅助系统,将绩效数字化改革优势转化为财政治理效能。

二是绩效结果“一体评价”,促进监督管理更加高效。积极探索实施数字化评价,打造绩效评价标志性场景应用,不断提升评价效率。如新昌县财政局试点建设“下级政府自动化绩效评价”场景,针对“共同富裕”这一重要领域和相关目标任务,探索构建“7+57+122”共富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可量化率高达95%以上,为自动化赋分打好基础。同时,创建绩效评价数智展示模型,动态呈现乡镇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及相关排名、收入支出、预警情况等5大类24项数据信息,配套“智能体检”绩效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绩效评价时长由原先的2个月转变为实时动态评分,实现自动化赋分、智能化应用,有效助力财政管理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