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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时间: 2022-07-04 16:23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

台财经发〔2022〕32号


椒江、黄岩、路桥区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州湾新区财政金融局、建设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2〕58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2〕61号)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纳入2022年度市与区财政年终结算,各区收入列“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应根据实际用途分别填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其中:用于向公租房保障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支出的列“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筹集建设的列“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用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对应支出(含建设筹集、符合条件的租赁补贴发放等)的列“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用于支持城镇棚户区改造的列“2210103棚户区改造”;用于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列“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具体适用范围按照浙财建〔2022〕58号文件规定执行。

2022年,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区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及时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各区财政部门收到专项资金后,应及时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于30天内将资金预算通过正式文件分解或明确到具体项目,资金(含提前下达资金)分配结果于9月底前报送省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备案。补助资金应当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照工作(进程)进度及时拨付,确保专款专用。

三、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统筹使用好补助资金,有序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用于租赁住房保障资金分配表

2.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分配表

3.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用于棚户区改造资金分配表

4.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租赁住房保障市县绩效目标表

5.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县绩效目标表

6.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市县绩效目标表

7.2022年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租赁住房保障备案表

8.2022年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备案表

9.2022年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备案表

附件4-9.xlsx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2日

附件1

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用于租赁住房保障资金分配表

序号

地区

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2021-2022年建设筹集套(间)数

补助金额 (万元)

2021发放户数

2021年

发放金额(万元)

补助金额 (万元)

1

椒江区

6146

3699.2

736

271.2

272

2

黄岩区

3981

2396.1

421

81.7

82

3

路桥区

5798

3489.7

110

35.9

36

4

台州湾新区

1600

963.0

0

0

0

合计

17525

10548

1267

388.8

390

附件2

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分配表

序号

地区

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

实施改造小区个数

涉及户数(户)

总建筑面积

总投资额

补助金额

(万元)

1

椒江区

7

2321

28.87

3450

-18.82

2

黄岩区

10

3201

29.31

3150

-17.18

合计

17

5522

58.18

6600

-36


附件3

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用于棚户区改造资金分配表

序号

地区

2210103棚户区改造

2021年开工套数

补助金额(万元)

1

黄岩区

500

6.6

2

路桥区

1736

23.1

3

台州湾新区

470

6.3

合计

2706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