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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应以增强人民获得感为遵循
时间:2022-08-29 08:42  来源:中国财经报  点击:

预算绩效管理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本框架,正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加快建成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从根本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随着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深入,各种难题和挑战也不断出现,对全面绩效管理提出更多新的要求,迫切需要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的更新和发展,进一步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属性。

人民获得感的强弱应是政府效率的最终体现。从本质上看,政府既有一般服务提供者的共同属性,也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化服务提供者的特殊属性。由于激励机制的不同,对于政府效率的评价也必然不同于私人部门。比如,政府提高社会福利水平的机制不同于市场,带有明显的强制性,因此没有合适的机制保证所有人都能从政府行为中受益,也无法保证没有人在政府行为过程中遭受损失。从一定程度上看,政府行为具有的强制性必然带来政府效率的不足;人民是否能从政府行为中受益或者受益多少,更多地取决于政府效率的高低。因此,任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如果不能准确地体现和衡量人民的获得感,无论技术上多么精致,实质上必然存在根本缺陷,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绩效评价的意义。

影响政府绩效管理效果的因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政府绩效管理能否为政府行为注入活力。如果政府绩效管理单纯就绩效论绩效,就技术论技术,忽略政府绩效管理的根本目的,往往无法实现激励相容。比如,如果绩效评价体系忽略人民获得感的重要性,那么极有可能只是新增了行政行为,反而有碍于提高政府效率。

必须认清财政与政府、财政与人民的关系。一方面,财政是政府的工具,体现了以强制性为特征的分配关系;另一方面,财政更是人民的工具,体现了人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以及为满足需求愿意付出的对价。财政作为人民工具的属性表现得越充分,越能够更大程度地体现人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及意愿。政府和人民作为公共服务的供需双方可以通过财政这个平台实现充分互动。预算绩效管理作为现代财政制度的一部分,应该服务于完善公共服务供需之间的互动平台,充分促进公共服务供需双方之间的交流互动,而不只是对政府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这当中,最重要的举措之一,就是发挥好绩效信息公开的作用,让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绩效评价,既实现政府绩效的社会监督,也实现评价结果的应用,从而有效解决通过绩效管理发现的突出问题,使财政资金用得其所、花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