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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台审财报〔2022〕12号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时间:2022-09-28 18:25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

2022年3月24日至5月27日,台州市审计局对台州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1年度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追溯和延伸审计了有关年度和单位。市财政局于2022年7月20日收到市审计局送达的《审计报告》(台审财报〔2022〕12号),报告指出了预算编制管理、预算收入征缴管理、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财政资金统筹、财政报告编报、对单位财务会计指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市财政局按照审计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管理有待加强

1.“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不到位”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政府性投资项目涉及金额大,编制预算需要充分考虑本级当年财力情况及市委市政府重大任务安排情况,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支出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今后我局将结合实际情况,根据项目预算管理等要求,将重大中长期支出事项和跨年度事项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作用。

2.“预算支出未通过项目库安排”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上述问题均为财政专项资金在部门间二次分配时,被分配单位未在项目库储备的情况。2022年预算一体化系统已对此进行优化完善,上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3.“事前绩效评估论证不充分”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我局已印发《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作业指导书》,形成标准化操作规程、审核要点和作业文本,供预算部门和第三方机构一目了然掌握事前评估核心要求、相关程序和审核要点。同时督促和指导预算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在实际工作中按相关规定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4.“预算支出标准体系落实不到位”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我局将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一步完善支出项目化管理和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预算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支出标准安排预算。

5.“支出预算安排不合理”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管理,督促预算单位扎实做好项目前期立项论证工作,充分考虑项目实际需求进度审核预算,提高支出规模测算的精准性;对实施缓慢的项目或者当年确定不能执行的项目,督促预算单位尽早提出调整需求,并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预算。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不完善”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要求,目前已起草《台州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阶段将按照相关程序出台实施。

二、预算收入征缴管理有待规范

1.“非税收入滞留财政专户”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截至2022年7月28日,相关非税收入已缴入国库。

2.“罚没收入滞留执收单位”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截至2022年8月4日,相关罚没收入已缴入国库。

三、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1.“预算项目执行管控不到位”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我局将严格控制四季度预算追加、调剂,尽早下达预算指标,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未按进度拨款”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已督促建设单位按实际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至代建单位。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拨付管理,严格按照用款单位实际用款进度拨付资金。

3.“财政奖补政策管理职能交叉且标准不一”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18〕29号)已废止。市经信局已起草《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版)》,将支持方向、扶持对象和用途相近的条款予以清理整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

四、财政资金统筹和监管不到位

1.“政府预算体系统筹协调机制不完善”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在2022年年底结算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8〕35号)文件要求,确保将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同时,严格区分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确保每个预算项目仅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或政府性基金。

2.“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截至2022年8月4日,相关结余资金已缴入国库。

3.“单位利息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进一步加强单位资金管理,要求单位将利息收入应编尽编入年初预算;对上述37家单位,下一步将重点关注,要求单位做好单位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

五、财政报告编报质量有待提高

1.“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编报不完整”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今后将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内容,严格按规定完整编报,在报告中单独反映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质量不高”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1)“报告编报不完整”

2021年台州市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已包含上述3家单位,并收集存档了2020年3家单位的资产情况。为进一步查漏补缺,我局将与编办等部门充分沟通,确保应编尽编。

(2)“股权投资编报不准确”。

2021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已包含未编报的2家企业,并严格按股权投资项目编报要求编报,相应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今后将加强与市国资委沟通,做到股权投资应编尽编,提高政府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3.“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编报不准确”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不准确”

将2021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与政府财务报告核对,发现缺失的单位主要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已进一步加强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加入资产云核算,并在编报资产报告时加强与决算报告和政府财务报告的核对。督促股权及资产信息不正确的单位更正错误数据,提高2022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准确性。

(2)“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不准确”

国资委已将全部委托监管企业纳入财务快报系统,保证数据的全面性。在2022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编制过程中加强数据核对,确保企业国有资产报告数据准确性。

六、对单位财务会计指导不到位

1.“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未转固定资产”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相关基建项目均已按规定转入固定资产。此外,我局于2022年8月15日向市本级各相关单位发出《台州市财政局关于要求做好基建账户清理工作的通知》(台财经发〔2022〕43号),进一步要求建设单位做好基建账户清理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2.“文物文化资产未单独核算”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相关单位已在会计账目中将涉及资产调至“文物文化资产”科目,资产云系统也已做相应调整。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单位会计核算的指导,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3.“未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已督促相关单位补提固定资产折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现均已整改到位。

台州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