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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严”并举助力社会组织建清廉
时间:2023-01-10 09:46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

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六届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清廉台州建设部署,立足财政职能定位,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财政监管,以积极财政政策助力营造社会组织发展风清气正、和谐清朗的良好生态。

一是坚持“严”字当头,织牢社会组织发展“安全网”。不断优化社会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流程,简化认定手续,自2021年以来已有7家单位认定为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有力地激发了社会组织发展的内在活力。联合市民政局出台《台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市本级每年安排300万元社会组织发展资金,择优培育一批运作规范、公信力强、服务优质的社会组织,有效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扎紧政府购买服务“铁篱笆”。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每年出台《台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共安排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58个,同比增长23.4%,项目涉及金额3486.36万元,同比增长48.6%,实现项目数量和项目金额双双大幅增长,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壮大。

三是坚持一“严”到底,构筑内控管理机制“防火墙”。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常态化内控执行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财会基础建设,发挥内控机制在防范廉政风险中的重要作用。以财政票据管理使用为抓手,大力推动电子票据改革在社会组织领域全覆盖,努力提升票据管理水平,促进社会组织内控管理机制规范和完善,为社会组织厘清“红线”“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