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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财政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20 14:53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科学规范执法方式,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落实“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财政执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一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许可、处罚情况

(一)行政许可总体情况。全市财政系统仅有“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一项行政许可,其中天台局行政许可职能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全市接到许可事项申请108件,受理106件,不予受理2件,不予许可2件,最终作出行政许可104件(见附件1),与去年相比,办结许可数量上升63.64%,原因在于2022年市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查了有照无证的企业,有53家代理记账机构补办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二)行政处罚总体情况。市局和县(市、区)财政局均有行政处罚职权。2022年,全市财政系统行政处罚共立案12件,其中市局3件,黄岩局1件,临海局3件,温岭局4件,玉环局1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12件,其中我局4件(其中1件于2021年立案,2022年办结),临海局3件,温岭局4件,玉环局1件,全部实现案结事了(见附件2)。

(三)执法案卷评查情况。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在各县(市、区)局、市局各执法处室完成自评的基础上,市局于8月25日召开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会议。在评查中发现,部分行政许可案卷存在受理通知书、代理记账许可证未加盖许可单位公章等问题;部分行政处罚案卷存在送达回证未填写签收日期、检查报告缺少检查组组长签字等问题。市局即时组织了专题交流,并责成各单位、执法处室在限期内整改。

二、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2022年,已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12件行政处罚案件均未涉嫌犯罪,无需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且当事人均已在规定时间内自觉履行处罚决定。

三、已采取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抓牢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三个环节,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互联网+监管”平台等多个系统,及时全面公开执法主体、机构职能、处罚结果、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做好动态管理。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办理行政许可方面,全市财政系统已全面落实全流程电子化,实现线上留存;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方面,已部分或全部配置执法记录仪、签字捺印终端、移动指纹采集终端等装备,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将事项启动、调查取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送达执行等过程记录,结合执法数字化平台的应用,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扎实开展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等的法制审核,切实做到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论证。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等规定,将裁量基准运用情况纳入法制审核范围。

(二)扎实推进执法数字化平台应用。2022年,全市财政系统积极应用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2.0版)、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等数字化执法平台,实现执法人员账号开通率100%,监管事项认领率100%,掌上执法率100%,行政检查事项年度覆盖率100%。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对数字化执法平台的了解和掌握,市局开展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实操培训,通过页面展示、PPT讲解、实操演示等方式,梳理多个执法平台的操作要点、指导解决实践中的难点疑点。

(三)大力开展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2022年,全市财政系统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证经营”和“虚假承诺”两类行为。在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检查上,通过摸排,全市含“代理记账”字样但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企业共计335家,经核查后确定应检查企业数为282家,已全部进行了检查。检查后,责成长期不准备经营该项业务的企业进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对今后有可能经营该项业务的企业进行政策讲解,督促其按要求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对实地查无该企业及实际处于歇业状态的企业,联合市场监管局作异常户注销处理。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对“虚假承诺”行为的检查上,通过摸排,全市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43家,结合自查报告确定应检查机构数为42家,已检查42家,未发现被检查机构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一致情况;未检查的一家尚未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四、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重大行政行为情况

根据各地司法局要求,2022年,全市财政系统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中共5件需进行备案,其中市局2件,临海局3件,均已完成备案。

五、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行政处罚公开情况

全市财政系统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2年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均已由行政处罚主体主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做到了执法依法依规、政务公开透明,有效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六、行政许可、处罚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行政许可方面,全市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但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尚不能匹配数据电子化的现状,实际档案管理工作缺少灵活性和便捷性。

(二)在行政处罚方面,根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度,已完成60项财政行政执法事项划转,但事项划转后如何厘清职责边界、畅通业务衔接、开展执法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七、相关工作建议以及对策

(一)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做好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现“应考尽考”“应领尽领”;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公示。加强业务培训,立足实际需求组织专题培训、专家讲座、座谈会等,持续编印《学法手册》以丰富执法人员知识体系。深化平台应用,提高执法人员的平台活跃度,增强其对数字化平台的认同感和熟悉度,不断提高财政执法规范化和智能化水平。

(二)推进深层次执法改革。认识到执法事项划转给综合执法部门,不等于监管职责也划转给综合执法部门,坚持做好财政检查工作,切实履行财政监管职责。联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厘清财政划转事项的职责边界,推广财政事项划转后全市两次多部门联合执法成效,为行政执法改革贡献财政经验。

(三)探索特色化法治宣传。一方面在财政执法过程中做好普法,加强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注重解读处理处罚的法律依据;结合行业特色和执法实践梳理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另一方面抓牢财政政策宣讲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将采购法、资产评估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作为财政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整合多方面资源、开展跨部门合作,探索打造财政普法特色品牌。

附件:1.行政许可年度统计报表

2.行政处罚案件年度统计报表

附件.docx

台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8日

(联系人:高晴  联系电话:0576-8860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