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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度)》的通知
时间: 2023-02-21 11:20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

发文单位

台州市财政局

文号

台财预发〔2023〕2号

发文时间

2023-02-20

实施日期

2023-02-20

统一编号

ZJJC12-2023-0001

有效性

失效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各单位:

为推进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4〕158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度)的通知》(浙财预〔2022〕34号)等规定,现将《台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好政府购买服务活动。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参照本通知执行。

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度)》的通知.pdf

 附件:《台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度)》.xlsx

台州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