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考评工作分解落实,9月27日,市财政局召开“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工作推进会。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许乐出席会议,局机关法治联络员共26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市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全面介绍了“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的背景、含义和发展历程,简要阐述了在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上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包括60项财政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印发《台州市财政局监管规则(试行)》等。会议重点对《市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版工作责任分解》和《2023年台州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市直单位考评操作细则》上的考评指标做了详细解读。
许乐总会计师充分肯定了市财政局在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上作出的成果,同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从思想上要重视。“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是浙江省在全国具有先行性和独创性的改革,必须深刻认识到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是从行动上要落实。法规部门要做好牵头统筹,各处室特别是执法处室要对照考评指标做好自查,做到考评不扣分、不减分。三是从作风上要担当。要立足于改革核心,善用数字化平台精简流程、提高效率、丰富手段;立足财政本位,完善执法制度体系、提高执法能力水平;要立足岗位职责,担当作为、敢闯敢干,有想法、强执行、重实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