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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化”举措为道路救助基金注入活力
时间:2024-06-07 15:37  来源:台州市财政局  点击:

近年来,我市聚焦部门协作、服务购买、多样追偿等方式,不断强化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监督,有效发挥基金帮助群众“救急解困”的作用。2023年,我市道路救助基金垫付件数、垫付总金额、追偿件数、追偿总金额均为全省第一。

一是部门协同高效化,释放红利有力有序。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领导小组,建立高效有序的会商、联动、共享机制,形成财政、公安、卫健、医保、民政、农业农村、银保监等7个部门共同参与、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目前,同时,逐年提升救助基金垫付标准,由原来的每人垫付最高限额不超过5万元调整为15万元;延长救助时间,将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发生的时间由72小时调整为7日,扩大救助基金受益面。

二是购买服务集约化,推动管理提质升级。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委托人保公司作为市级道路救助基金垫付、追偿等业务承办单位,同时组建了一支具备医学、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的专职服务团队,搭建起覆盖三区的救助服务站点,大大降低救助基金管理行政成本,提高救助基金管理的集约化、科学化水平。今年以来,共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134人次,垫付资金740多万元,有效化解了事故处理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发挥了救助基金“扶危救困”的作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以责追偿多样化,实现基金良性循环。严格遵循“动态管理,应救尽救、应垫尽垫、应追尽追”原则,探索多样化道路救助基金垫付追偿方式,针对诉讼案件、不涉诉有保险案件、不涉诉无保险案件分类开展追偿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全力追偿救助资金184笔、金额514多万元,同期动态追偿率高达68.8%,位居全省前列,实现了救助基金的持续保障和循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