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经费支持,为建设“创造更活、生态更优、保护更严”的知识产权强市和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优政策,高标准资金激励释放发展活力。出台《台州市科学技术发展专项资金(专利部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主要用于支持专利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有效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支持作用。如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和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新获浙江知识产权大奖的,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评浙江省知识产权奖(专利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5万元、5万元的奖励。
二是建体系,高效率增值服务夯实创新之基。投入资金800万元,建成台州市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依托该国家级平台,构建优质高效的快速预审服务体系,大幅缩短专利审查周期。其中,发明专利可由18个月缩短至8—10个月,实用新型专利由12个月缩短至1—2个月,外观设计专利由6个月缩短至15—20天,为全市高端装备、节能环保领域的创新主体提供高质量专利培育“快速通道”,为企业新产品上市、开拓市场赢得更多时间优势。
三是强保障,高水平协同保护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度安排200万元快速协同保护经费,用于面向我市高端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提供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综合服务。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局面。(李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