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台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3月17日至6月16日,对台州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了有关单位。我局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照《台州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报告》(台审财报〔2025〕11号)提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落实,积极推进审计整改,确保整改到位。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政资源统筹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预算收入征收管理不到位。
2家单位未申报国有资本收益。
整改情况:已补报所涉2家单位2023年度国有资本收益申报表,2024年度相关单位国有资本收益已正常申报。
(二)存量资金盘活利用不到位。
1.2家单位结余资金未盘活清理。
整改情况:市食药检院相关资金已于2024年10月底进行定存,拟待定存到期后上缴国库。其余资金已上缴国库。
2.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市财政局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季度报送数据的分析利用。分析并筛选出有疑问的单位,通过发放提示函等方式,督查单位做到应存尽存;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公款竞争性存放政策的宣传,督促各预算单位履行好公款存放的主体责任,做到应存尽存;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好各期招标工作。除做好每季度的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外,于2025年7月底单独开展了一期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招标工作。
(三)政府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
数字化项目预算安排未统筹。
整改情况:市财政积极对接市数据局、市发改委,拟重新修订《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数字化建设类项目原则上须通过数字化专项资金统筹保障,建设总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或明确由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的项目可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中予以保障。
二、零基预算改革推进落实方面的问题
(一)未根据实际需求安排调整预算。
整改情况:已就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并与单位沟通对接,要求其针对相关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后续将会同相关单位,分别对四类问题进行整改。
(二)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修改绩效目标。并对2025年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面开展绩效目标重点审查。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日常监管中强化对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编报的指导,推动各单位完善绩效目标设定,规范绩效目标编制。
三、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实方面的问题
1.部分独立会计核算单位未经财政审批同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代理记账。
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与步骤,依据方案梳理违规资金,已完成对相关单位的电话通知,同步传达整改要求。同时,完成动态监控预警规则设置,实现对预支付违规资金的有效拦截。后续将通过“回头看”等举措,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压实整改责任。
2.超标准、超需求购置资产(资产单价超标准)。
整改情况:已联系市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要求加强设备配置标准学习,完善内控制度。后续市财政局将加强政策宣传,同时继续完善资产配置事前审批制度,以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超标准、超需求购置资产(超限额配置计算机)。
整改情况:已联系市检察院和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要求其及时清查盘点办公电脑,将应报废及闲置电脑移交“公物仓”。后续市财政局将加强政策宣传,督促整改。同时,市财政局将继续完善资产配置事前审批制度,以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超标准、超需求购置资产(资产闲置)。
整改情况:市疾控中心(原市卫生监督所已并入)对所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调整。后续市财政局将加强政策宣传,督促市疾控中心及时移交更新下来的非国产电脑至“公物仓”,同时继续完善资产配置事前审批制度,以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5.设备购置监管存在盲区。
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内部已设立专用设备配置事情审批制度,已联系部分单位了解相关情况。后续市财政局将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对于确实存在借以“专用设备”名义购置“通用设备”资产的情况,向相关单位发提示函要求加强资产管理,并根据设备实际使用情况要求移交“公物仓”或探索推动市级单位共享共用。同时,市财政局将继续完善专用设备配置事前审批制度,设立分类审查机制,避免借“专用设备”名义购置“通用设备”情况发生。
四、财政运行风险防控方面的问题
(一)部分政策与实际需求存在脱节。
整改情况:市经信局和市商务局将对所涉政策进行修订,进一步提升政策精准性。
(二)财政资金保障不到位。
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已督促所涉单位完成部分资金兑付,后续将对接市科技局,待2025年度第二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下达后,及时进行资金兑付。
台州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