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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财政局“四点发力”完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
时间:2022-04-07 10:22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

一是实施部门项目预算绩效预评机制。强化部门主体责任,项目预算编制要与部门职责和整体绩效相关联,无关无效项目予以清理取消,低效项目予以压减或取消;跨年度项目要编入财政中期滚动规划,分年度测算安排预算。各部门要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加强前期论证,建立入库评审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规范项目立项,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重点做好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匹配性。

二是继续实施项目事后评价制度。每年根据工作计划,选择群众关注度高、项目管理混乱、金额相对较大的项目,以及审计监察评审等发现问题的项目,进行事后绩效评价和督促整改落实。引导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的绩效考评奖惩机制。

三是严格专项资金管理,探索建立政策性专项无效低效退出机制。除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增支项目外,区级部门不得新设立专项资金。同时按照“一个专项、一个办法”的原则,制定相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政策跟踪考评机制,评审结果与专项经费和政策去留相挂钩。政策目标已完成、绩效不高、巡视巡查发现重大问题政策予以暂停、撤销或调整。

四是科学谋划评价指标体系,推动部门整体绩效管理。选择有代表性的若干部门,尝试通过考察评价部门人均运行成本、履职情况、一般项目压减情况等指标,综合评价样本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评价结果与该部门下一年度经费安排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