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台州市财政局 | 文号 | 台财预发〔2023〕44号 |
发文时间 | 2023-12-18 | 实施日期 | 2024-01-01 |
统一编码 | ZJJC12-2023-0007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各单位:
为推进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度)的通知》(浙财预〔2023〕21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台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度)》,经市政府审核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制定本地区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度)》的通知.pdf
附件:台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度).xlsx
台州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