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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台州市财政局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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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台州市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农业农村局于2020年7月20日出台了《台州市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台财农发〔2020〕19号)。 鉴于上述文件已施行两年以上,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就上述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为及时了解和掌握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4月1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本单位(来信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征求意见字样)。 收件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纬一路66号 台州市财政局 电子邮件:252894110@QQ.com 联系人:滕婧 联系电话:057688206623 附件:1. 《台州市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台财农发〔2020〕19号).doc 2. 《台州市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反馈表.xlsx 台州市财政局 2023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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