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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 2024-04-18 10:31 来源:台州市财政局  点击:

发文单位

台州市财政局

文号

台财法发〔2024〕5号

发文时间

2024-04-15

实施日期

2024-04-15

统一编号

ZJJC12-2024-0002

有效性

有效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局各处(室、局、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台州市财政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与其他市级主管部门联合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清理结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5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5.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附件1-5).docx

台州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