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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市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时间: 2024-05-28 11:24 来源:台州市财政局  点击:

台财基发〔2024〕1号

椒江、黄岩、路桥区财政局、台州湾新区财金局:

根据《台州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台财基发〔2020〕2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第二批市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并相应追加你区2024年度“2130701 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预算指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奖补资金由区级财政部门统筹管理,各地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二、奖补资金的安排使用要遵循客观公正、突出重点、规范管理、注重绩效的原则,向发展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倾斜,向省级共富乡村试点项目倾斜。

三、区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村级自筹能力等因素,合理控制奖补项目投资规模、确定财政奖补标准。

四、乡镇财政机构要充分发挥协调推进和就地就近监管作用,加强对奖补项目的资金、实施等全过程监督管理。

五、村级组织要坚持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激发村民主动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控制申报项目的投资规模。

各区要加快项目谋划,及时下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请各区财政部门于6月20日前填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市级专项资金项目落实情况备案表》,将下达市级奖补资金的项目落实情况上报市财政局(纸质1份,并同步发送电子版)。

附件:2024年度第二批市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表

台州市财政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2024年度第二批市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表

分配因素(权重)

椒江区

黄岩区

路桥区

台州湾新区

合计

备注

2023年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权重 20%)

分值

6.25

7.46

6.29

/

20.00

2023年地方财政实际投入数与省以上补助资金占比(权重15%)

分值

7.31

4.52

3.17

/

15.00

2023 年财政补助资金执行率(权重20%)

分值

6.67

6.67

6.67

0

20.00

绩效评价结果(权重20%)

分值

6.00

8.00

6.00

0

20.00

小计

分值小计

26.23

26.65

22.13

0

75.00

资金分配小计(万元)

289

293

243

0

825

末数取整

市局重点工作(权重25%)

资金分配(万元)

90

185

275

资金分配

合计(万元)

289

383

243

185

1100

提前下达

金额(万元)

189

266

175

/

630

台财基发〔2023〕6号

本次下达

金额(万元)

100

117

68

185

470

台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市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