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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市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4-06-07 09:12 来源:台州市财政局  点击:

台财经发〔2024〕24号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台州湾新区财金局:

《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市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财政局

2024年5月31日

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市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进一步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持续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特制定市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各级财政专项等资金,发挥财政政策措施杠杆作用,加快建设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之都,满足群众高品质多样化需求,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引导商家适度让利。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与金融、标准、产业政策的协同,形成“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良性互动。

(二)坚持全力保障、重点支持。中央、省有政策支持的,按“能早则早”最快速度做好项目储备;国家规定需地方联动的,尽可能支持保障投入强度,优化调整存量资金,全面推进五大行动落地落细。

(三)坚持聚焦重点、惠企利民。加强财政政策集成,强化资金统筹,集中财力保障“安全隐患大、设备能耗高、群众需求强、拉动效应好”的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惠企利民,实实在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四)坚持精准施策、分类推进。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方向政策需要,科学实施、合理安排、分类推进。

二、政策措施

(一)支持设备更新行动

1.支持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鼓励各地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力度,探索“新兴技术+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智能化技改+轻量化数改”“线下改造+线上云服务”等相结合的新模式,支持推进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加快产业大脑建设,市级财政统筹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培育一批省级“未来工厂”和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持续推进6个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地区建设,争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

2.支持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围绕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市“10+X”标志性产业链,以及高耗能高碳排放等重点行业,落实好技术改造财政支持政策,资金在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予以保障,引导重点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各级技改奖补政策可叠加享受,单个项目补助比例、补助限额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采用“信用承诺+预先拨付+验收决算”的资金兑付方式,加快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验收和资金结算。

3.支持加快环保设备改造更新。支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以及智能化改造、推动工业废气、废水等污染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出台补助政策。市级财政统筹中央、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和市级绿色发展专项资金对市本级项目予以支持。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4.支持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坚持政府引导、业主主体、企业让利,充分发挥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对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予以支持。市级财政统筹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和市级加装电梯补助资金予以奖补。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5.支持燃气老旧管道及设施设备换新。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各地要在明确燃气管道权属的前提下,强化资金统筹,引导推进燃气管道设备设施换新。市级财政统筹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予以奖补。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各地可安排施工设备更新补助资金,支持加快建筑和市政工程设施设备更新。

6.支持建筑节能改造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清单,有序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级财政统筹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予以奖补。支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更新,结合城市有机更新、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和提标改造、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等工作,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各地要强化资金统筹,建立健全污水、垃圾处理价格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市级财政统筹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予以奖补。各地可安排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支持加快建筑和市政工程设施设备更新。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领域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7.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淘汰更新。支持城市交通公交车、巡游出租车进行新能源化更新,统筹市公交发展专项资金、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予以支持。大力推进国四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更新,鼓励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退出市场,市级财政统筹省交通碳达峰补助资金予以支持,实施差别化补助,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补助政策。支持开展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替换,各地参照现有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政策因地制宜出台补助政策,市级财政统筹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对市本级项目予以激励支持。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8.支持加快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深入推进海上“千船引领、万船整治”工程,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市级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海洋渔业发展资金,支持船龄20年以上的渔船报废更新、船龄10-20年的渔船更新改造、北斗换代改造、海上综合执法装备更新改造。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9.支持加快农业设备更新和现代设施农业发展。落实中央和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市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新建区域性农业种苗繁育中心、农机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支持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规模化种养殖基地改扩建项目;对新建或改扩建一批产地仓储保鲜、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给予补贴。

10.支持推进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和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水平提升。市级财政统筹本级财力、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大力支持台州学院科技综合楼建设工程、台州技师学院一期工程、台州学院椒江校区三期项目、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二期工程等高校基础设施项目。提升高校学科专业设备水平,推动高校教育教学设备明显改善,支持开展重点学科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市级财政统筹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及部门预算资金予以支持。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高校设备更新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

11.支持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装备更新。市级财政统筹本级财力、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大力支持台州市立医院迁建工程、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外科大楼、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配套工程等医疗卫生基础建设和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装备、信息化设施更新和公立医院病房改造。

12.支持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市级财政统筹资金推进安防设备更新改造,重点支持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

13.支持推进消防基础设备更新。市级财政统筹资金支持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工作需求逐年更新车辆装备等。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相关消防基础设备更新予以支持。

14.支持运用融资租赁工具服务设备更新。对企业通过直接融资租赁的方式取得的设备,按省级政策执行。严格落实省级财政融资租赁业务奖励政策,鼓励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服务设备更新改造工作,适当降低企业融资租赁成本。

15.运用政府采购、贷款贴息等综合性政策支持设备更新。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国家试点工作。严格落实中央财政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

(二)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6.支持汽车以旧换新。严格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按照国家标准给予消费者车辆报废更新补贴。规范用好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推动汽车报废更新,利用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系统,做好资金申领、审核、监管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汽车置换更新、汽车报废、油换电、汽车下乡等出台支持政策。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统筹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予以补贴,优化新能源汽车消费环境。政策期限为2024-2025年。

17.支持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落实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鼓励各地结合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对消费者将个人名下非标电动自行车报废后并购买全新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予以补贴,具体补贴操作细则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18.支持推动家电产品以旧换新。鼓励地方利用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发放消费补贴,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政策实施的家电零售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家电产品予以补贴,具体操作细则由商务部门牵头制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智慧商圈、步行街等消费载体,举办智能家电推广活动,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19.持续推动家装厨卫换新消费。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让利等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旧房装修、局部改造、“厨卫”换新等促销活动。统筹用好省级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支持厨卫换新,鼓励推广装配化装修。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

(三)支持优势装备产品供给行动

20.支持市级科创平台建设。支持提升全市科创平台建设质效,加快平台实验室建设,在市级财政安排的科学技术发展专项资金及部门预算予以统筹解决。

(四)支持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21.支持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依托县域商业体系、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建设,加大基层回收站点布局,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统筹用好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省商贸和开放发展专项等资金,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及拆解龙头企业培育,发展“互联网+上门回收”“以车代库”等新型回收模式。积极争取中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支持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相关项目建设和设备购置。

22.支持加快二手车等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支持二手车经销企业享受商贸业扶持政策以及政府性消费券等政策,资金在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予以保障,引导二手车企业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统筹省商贸和开放发展专项资金和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助力优化二手车出口环境,引导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

(五)支持标准提升行动

23.支持标准提升。市级对牵头制定并完成发布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家标准、“浙江制造”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的按照现行政策予以奖励,资金在市级质量强市专项资金中予以保障。省、市级通过组织有关专家、服务机构等,开展对相关标准实施推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鼓励县(市)加大对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估的资金保障力度。

三、组织保障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政策实施方案,确保可操作能落地,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统筹用好各类政策金融工具,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确保政策发挥最大效益。 

(二)持续强化保障。各地要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聚焦重点任务,按照“集成、优化、新增、争取”原则,形成地方财政政策体系。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中央政策试点等支持。本方案涉及市级财政奖补政策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

(三)统筹有序推进。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完善推进落实机制,按照“有效政策加力提效、低效政策全面缩减、无效政策果断压减”原则,加强动态评估,确保政策合规有效,使真金白银精准直达市场主体。

(四)加强财会监管。认真履行财政部门主责监督的职责,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依责监督和内部监督的主体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特别要堵塞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漏洞。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防止政策走样、执行不到位。

本方案自2024年5月31日起实施。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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