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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4 15:16  来源:台州市财政局  点击: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落实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忠实践行“八八战略”,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2024年,市财政局荣膺“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全”的要求,清理文件全覆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由市财政局起草且由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现行有效的10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市财政局制发的现行有效的65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印发《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台财法发〔2024〕5号)并公示清理结果。全面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现行文件清理,组织相关处室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增量文件和存量文件进行同步审查,共审查文件23份,均符合《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落实长江经济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全面梳理2021-2023年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汇总公平竞争审查相关的制度、总结、培训、宣传等材料,并按时进行网上提交。

(二)坚持“严”的标准,狠抓审查严把关。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法规部门法制审核人员均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的办理均通过浙政钉进行线上流转,借助系统固定流程实现“法律顾问+法规人员”双审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分别由经办处室和法规部门聘请的法律顾问进行双重论证后再经法规人员合法性审查,行政处罚决定均履行法制审核程序,并将裁量基准运用情况纳入法制审核范围,保证决定内容合法、程序正当;邀请全市财政系统公职律师和法律人才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并提出初审意见,再经对口处室复审和法规人员复核,提高审查专业性和准确性。2024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合同100件,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2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9件,行政处罚2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件。

(三)务求“实”的效果,实质性化解争议。创新方式化解采购争议,组织各方当事人面对面开展质证,落实争议各方主体责任,强化质疑、投诉事项中双方举证要求,对问题焦点、矛盾关键进行充分质证,力争将纠纷化解在前端。2024年经质证等程序,当事人撤回投诉20件,同比增长233.33%。积极作为化解行政争议,认真研究争议纠纷的焦点和各方利益的连接点,主动与当事人沟通调解、倾听当事人合理诉求、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2024年,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3件,其中1件驳回诉讼请求(一审)、1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1件未开庭;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四)提高“优”的意识,优选优培强队伍。印发《台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联络员的通知》(台财法发〔2024〕8号),根据岗位变动等情况调整各处室法治联络员,引导骨干成员参与法治财政建设,畅通跨处室沟通协作。先后举办全市财政系统法制业务培训班和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会,分别邀请来自北京、上海等高校的知名教授和来自省市的专家,通过理论和案例两方面开展教学,并在培训过程中鼓励各县(市、区)局法规人员就近年来的相关案例畅所欲言,群策群力解决问题、相互学习成功经验、积极探讨改进方向。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的通知》(司办通〔2024〕103号)、《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的通知》等,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观看培训视频,提高了财政执法人员的知识储备。

(五)体现“精”的作风,财政执法精细化。年初梳理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明晰行政检查事项、方法、实施处室等,明确相关考核指标内容和目标,并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相关事项进行了更为细致的部署谋划,分列双随机抽查和联合随机抽查的事项清单和计划任务表,做到了层层分解、责任到人。2024年实现掌上执法率、抽查事项覆盖率、应用信用规则率、任务完成率均达100%。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整合更新行政执法依据、人员、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救济渠道等,对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信息进行统一公示,并根据新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更新公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首次在财政执法领域实施“三书同达”,即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送达《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落到实处,使执法不再“一罚了之”。开展全市财政系统案卷评查工作,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执法案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处室和县(市、区)局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

(六)探索“新”的形式,普法活动有新意。开展为期五天的“财助营商”政策法规知识线上问答活动,近2500人次参加,进一步提高了优化营商环境和惠企惠民政策的知晓率。开展“财助营商•与‘民’同行”书画比赛,通过书法、绘画、篆刻等艺术形式,生动形象地诠释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法律条文等和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规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开展系列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参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广场法治宣传活动,解答往来群众的咨询问题并发放《台州政企通平台申报操作指南》《财政服务政策汇编3.0版》等财政宣传图册和汇编书籍;举办2024年新进财政干部宪法宣誓仪式,由党组成员、副局长任波领诵誓词,全体新进干部职工跟诵誓词,以铮铮誓言表达了对宪法的尊崇和敬畏。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市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新的形势、新的挑战。一是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仍有欠缺,对法律问题的判断和处理不够熟练,特别是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中,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二是针对已划转的财政行政执法事项,与行政执法部门对接的经验不足,对相关案件的办理移交等还需进一步探索。三是部分干部职工对财政普法活动的参与度不高、积极性较低,且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财政普法活动的形式比较单一、吸引力弱。

面对这些问题,更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实干作为、担当尽责。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学法用法。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印发《2024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要点》(台财法发〔2024〕9号),统筹安排全年法治工作。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2024年听取法治工作汇报8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7次,党组会专题学法4次。

(二)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在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等事项中,实现集体讨论决定100%全覆盖。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各类涉法涉诉事务的合法性论证。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三)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一季度按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并向社会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财政信息、政策文件等信息,结合申请人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在政务公开网站重点领域和财政目录发布信息328条,办理依申请公开20件(其中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学习,把牢法治航向。

一要注重学习的“高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市委市政府等的决策部署,把牢财政法治建设的正确航向。

二要注重学习的“深度”。结合近年来财政法治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活动,在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理解和掌握的同时,积极搜集相关案例并进行深入地分析和研讨,以便能更好更快地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参考。

三要注重学习的“广度”。学习内容要广,要同步学习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做到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学习主体要广,要面向全局干部职工提供更多的学法机会,切实提高他们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二)积极创新,打造法治成果。

一是在防范风险方面。近年来,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出的法律问题愈加复杂,计划编纂与之相关的学法手册,以提高干部职工应对该类问题的能力;持续落实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注重内审质量、规范内部管理、防范法律风险。

二是在财政执法方面。针对已划转的财政行政执法事项的处罚移交问题,与行政执法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借鉴兄弟单位的成功经验,努力探索出一条既合法合规又普遍适用的“合作之路”;持续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最大程度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三是在普法活动方面。积极联合机关党委、工会及各县(市、区)局等,创新普法工作思路和内容形式,让普法活动从“单打独斗”走向“合作共赢”;2025年是“八五”普法的收官之年,要凝聚各方合力、突出特色亮点,也要做好工作总结、形成成果汇编,高效完成上级的评估验收。

(三)内外兼修,壮大法治力量。

一要扩充人才队伍。完善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联络员制度,鼓励各处室骨干成员、年轻干部担任法治联络员或参与法治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鼓励具备资格的新进干部职工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并申领执法证。

二要丰富实践活动。加大调配公职律师、法律人才参与涉法涉诉事务的力度,探索开展庭审旁听、案例研讨会、法治讲堂等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和实战能力。

三要借助专业力量。充分利用法律顾问的专业能力,要求其在各类事项的合法性审查中提出法律意见、对业务中存疑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通过浙政钉群借用全省财政系统法规人员和公职律师的力量,从兄弟单位获取经验、吸取教训,丰富符合财政实际的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千帆竞发,勇进者胜。2025年,市财政局将以更饱满热情、更昂扬斗志、更充足干劲迎接新的征程,继续用奋斗展现财政干部的使命担当、用行动书写财政法治美好篇章。

台州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3日

(联系人:高晴,联系电话:0576-8860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