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预算绩效管理
厘清绩效职责 落实责任机制
时间:2025-02-17 11:08  来源:中国财经报网  点击:

预算绩效管理的全面推进绝不仅仅是财政部门一家的事,更需要党委政府、权力机关以及各个部门的支持与配合,需要建立起包括党委政府、权力机关、财政部门、审计部门、预算单位、社会公众在内的职责明确、协调配合、透明开放、运转有序的综合组织管理制度。

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持续推进需要构建有效的绩效责任机制,并且彻底贯彻落实。从国际经验上看,凡是那些绩效预算做得比较成功的国家,绩效职责都非常明确。

明确党委政府的预算绩效管理职责

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整体组织架构是:各级党委领导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相应预算绩效负责。

但总体来看,各级党委领导的具体职责分工还不够清晰,应尽快出台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明确党委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职责分工,通过权威性组织网络和推进机制的构建,促进我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化协同治理体系建设。

明确权力机关的预算绩效管理职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政府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的外部监督主体。各级人大应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和预算工委的制度潜力和监督活力,通过开展预算信息联网、政策和项目绩效听证、预算绩效管理满意度测评等手段,更多搜集、反映、传递民意,以重点监督政府部门政策或项目为载体,对同级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监督,倒逼政府绩效信息公开和绩效结果应用。

此外,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权力机构,还可以授权审计部门或独立机构,对政府整体预算绩效、跨行业或跨部门重大政策、财政收入政策等开展重点评估,并将结果与预算审查、重大政策绩效审查相衔接,对部门提出质询和问责。

财政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职责

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引导和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财政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职责应集中于六个方面:

一是制定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发布相关政策,对政府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行监督、指导和控制,审核各部门汇总报送的绩效报告,确保绩效结果的公正真实,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部门绩效管理状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负责制定并提供持续的预算绩效管理标准和技术指引,并按照资金功能、用途、管理特征和组织特点分类建设指标库和标准体系。

三是组织做好试点改革工作,将成功经验推广到其他各个领域,结合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提出调整预算分配、提高预算资源配置效率的建议。

四是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基础上,强化财政预测、分析功能,提高对部门中期规划预算和年度预算审核的有效性。

五是综合政府财务数据和绩效信息,编制和发布绩效导向的政府整体综合财务报告。

六是建立财政部门内部预算绩效管理沟通协调工作机制,为上下级政府间管理联动提供组织保障。

明确审计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职责

审计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预算的审计监督权,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政府内部监督主体。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背景下,审计部门除聚焦政府活动的财务责任外,还应更多关注政府的绩效责任。

首先,审计部门除对政府整体预算执行和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外,还应重视对同级政府和部门编制的绩效导向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提供更具独立性的审计报告,保证资源使用的过程符合适当、透明程序,合乎预期目标,并对相关绩效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相关性进行检验和复核,维护和促进政府整体的公共责任。

其次,审计部门接受人大、党委和政府委托,对重大宏观政策落实情况和具有重大风险的项目、政策等开展财务和效益审计,并对重大专项进行综合评估形成审计报告,为财务责任和绩效责任问责提供依据。

最后,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和离任审计,落实绩效“问责到人”,同时对重大项目责任人进行终身责任追究。

预算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职责

预算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核心。预算部门最为了解本部门的职能特点与权责内容,也是部门预算的组织载体,将其作为改革的核心主体,既客观合理又有利于调动部门改革的积极性。

具体而言,预算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财政部门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适合本部门的具体实施办法与工作流程,组织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开展工作,与基层预算单位共同研究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与考核标准,不断改进部门绩效水平,审核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报送的绩效报告,向财政部门汇总报送,提出加强本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的建议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绩效管理方案,研究预算绩效管理所需要的各种技术和分析方法,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重大政策、项目决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落实绩效目标填报及审查、对绩效目标及预算资金支出进度实施监控、对重大政策及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事后绩效评价,配合财政部门公开绩效评价相关信息,同时将评价结果运用于预算决策的改进之中。

社会公众的预算绩效管理职责

预算绩效管理与评价是对政策或项目支出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考核,以衡量政府履责和预算资金使用的效益,是由“合规预算”向“绩效预算”推进的过渡。在强化社会公众预算参与方面,《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明确将“公众评价法”列为绩效考评的四个主要方法之一。政府各项预算方案在决策、执行和决算中细化成具体的政府行为和公共项目,社会公众可以凭借不同身份参与其中,成为最为关键及重要的监督外部力量。为此,还应搭建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途径和平台,形成全社会“讲绩效、用绩效、比绩效”的良好氛围。

此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部门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样得出的评价结果,其公允性、客观性和可信可用度都会令人存疑。第三方机构作为专业评估机构,因其客观性和独立性,成为预算绩效管理的必要组成部分。同时,第三方机构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参与,也成为预算绩效管理社会参与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