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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 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时间:2025-04-02 14:54  来源:中国经济网  点击:

核心观点:政府超前规划引导、科学政策支持,市场机制调节、创新型企业不断发展,“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共同培育,新质生产力必将会呈现更快发展态势。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支持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发展,让更多企业在新领域新赛道跑出加速度。

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现实需要。新时代以来,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展示出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从某种角度来说,创新型企业所拥有的高素质人才队伍、高科技生产工具、高水平生产工艺、高效率管理、高质量产品等也是新质生产力的具体表现。

无论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还是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都是奋力在产业赛道上力求突破、探寻蓝海、拓展空间的求新求变者,也是极具创新活力的经营主体,更是创造新可能的“关键变量”。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梯度培育创新性企业是一个重要抓手。

生产力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就是要通过创新型企业的梯度成长,推动新质生产力波浪式发展,形成一波又一波的科技和产业深度融合浪潮。

近年来,随着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深入实施,我国在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多个领域涌现出数量可观的创新型企业。不久前发布的《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2025)》显示,中国共有独角兽企业409家,占全球独角兽企业的近30%,居全球第二。毋庸置疑,创新型企业发展潜力巨大、前景可期。

如何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呢?一方面,完善“顶层设计”。比如,浙江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改革,为创新型企业提供系统“诊断”,通过提供“专属服务包”和建立创新型企业服务专员制度,推动创新型企业不断成长转变。这种做法值得总结借鉴。另一方面,做好“分类施策”。以具备一定创新能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例,不妨在重点培育企业的国际标准制定能力、技术融合能力、特色生产能力等方面多下功夫,推动企业向更高发展层次攀升。

此外,有关部门的“跟踪服务”也很重要。当好“店小二”,必须有清晰的“边界感”——既有所为,也有所不为。对于有关部门来说,不仅要本着“无事不扰、有事必到”的原则做好涉企服务,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实打实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而且要不断强化法治思维,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让企业家大胆创新、放手创造。

“新”风已至,“智”赢未来。政府超前规划引导、科学政策支持,市场机制调节、创新型企业不断发展,“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共同培育,新质生产力必将会呈现更快发展态势。(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乔瑞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