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财发〔2025〕77号
各县(市、区)财政、人力社保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代理记账行业的监管,构建协同高效、权责明晰的跨部门综合监管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等规定,台州市财政局和台州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制定了《代理记账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规则和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
1.代理记账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规则和标准 (试行).docx
2.代理记账行业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目录汇编.docx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