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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 2022-04-15 14:12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

发文单位

台州市财政局 

文号

台财法发〔2022〕4号

发文时间

2022-04-12

实施日期

2022-04-12

统一编号

ZJJC12-2022-0007

有效性

有效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局各处(室、局、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市局对2021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与其他市级主管部门联合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5件(见附件1),需要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见附件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见附件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见附件4),现予以公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5件).docx

          2.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9件).docx

          3.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docx

          4.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件).docx

       


台州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2日